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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比我大三天,今天是我的糟糠NOKIA2100到我手里4周年的日子,算是它的生日吧。
买它是四年前的今天在中山打工时,那时刚毕业的我一心只想买一个可以发汉语短信的手机,因为之前用的是老爷子用剩下的老NOKIA8110,那个老古董虽说是《黑客帝国》里的经典机型,但黑砖头不支持汉字编写,这一时代缺陷着实考验了一下当时的我的英语写作能力!买到了2100后给去同一家公司的校友王健发了一条汉语短信,这小哥收到后竟深情地感叹:终于不用再看你的蹩脚英语了!
四年啊,这么快就过去了。不知道我的同龄人在这四年当中换过多少次这种随身物了,可是这个小家伙却坚强地一直陪伴着我,我也心中暗许:你不坏,我不换!
而今它键盘上的字迹已经磨得一点都不剩了,换成别人可能根本没法用,可我用起来却依然那般得心应手,虽然现在手机的功能日新月异,而我却始终不为所动,任凭各色新式手机如何变着花样蛊惑人心,我还是最爱我的这个小战友,打电话发短信的看家功能它从未让我失望过——和过日子一样,这样是最好的。
四年过去了我也仍然不能忘记当初我深深地爱上它的那种初恋般的感觉,我喜欢里面自带的简单铃声,我喜欢用自编铃声功能研究编制自己喜欢的歌曲,我喜欢它看起来像个雪糕,我喜欢它哪怕重重地摔一跤也安然无恙......反正我就是喜欢!找老婆就要找个像它一样的,多好!
四年过后它好像老了点,可我老得更快,就让它这么陪着我老下去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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